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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邵东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10 10:24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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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0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发放资金。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发放资金。

3、城乡临时救助工作审核、审批符合条件困难家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适当的临时救助资金。

4、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救助申请对象低收入家庭审核认定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有关部门信息征集与数据库建设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县(市、区)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认定工作检查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城乡低保股、五保供养股、低收入家庭认证中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只含本机关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85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1.88万元,增长5.25%,主要是因为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救助人员增加,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85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8.1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5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5万元,占0.01%;项目支出17741.61万元,占99.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5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1.88万元,增长5.25%,主要是因为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救助人员增加,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36.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80.08万元,增长0.17%,主要是因为2020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救助人员增加,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36.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8.7万元,占0.93%;卫生健康支出367.65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3.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3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2.38万元,支出决算为9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7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笔资金付款错误,退款,结转下年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做在2020年大预算内。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厅临时下拨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5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361.63万元,支出决算为36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划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年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预算一致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预算一致与上年一致。本单位无公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2万元;支出9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9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开支会议费0.5809万元,用于召开民政局低收入中心会议、低保放管服服务会议和省厅领导调研会议费,人数85人,内容为召开民政局低收入中心会议、低保放管服服务会议和省厅领导调研会议费。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绩效目标:(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

绩效评价报告:(一)存在问题。(一)家庭收入核定难。由于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复杂,具有动态性、隐私性,加之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单一、系统核查领域狭窄,致使救助家庭收入核查工作难以做到高效、精准。

(二)低保动态调整难。随着中央、省、市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低保对象在就医、入学、住房等方面优惠政策越来越多,部分群众会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但目前对申请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手段单一,增加低保评定、准入难度,造成进入容易、退出难的动态调整难现象。

(三)救助资金筹措难。随着社会救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资金需求量剧增,市级财政压力较大,救助资金缺口较大(二)2020年工作思路。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将深入研究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定位,深刻把握民政工作本质,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各项民政工作:

(一)继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入户抽查、审批、公示、清退等流程,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保并予以清退,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加强对乡镇“放管服”工作的督指导。按照《关于下放部分市级民政管理权限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乡镇“放管服”工作,特别是兜底保障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在乡镇(街道)完成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减少兜底保障工作的审核审批时间,提升了兜底保障工作的时效性。加强对全市民政办主任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社会救助政策、程序的解读。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市民政局统一制作政策宣传栏及对社会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张贴公示。

(三)加强对分散供养护理的监管。各乡镇要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组成的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对辖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管、护理情况进行一次大普查、大整改、大提升。对于自理能力等级认定不精准的,引进专业评估机构,系统化认定。对于户主死亡后“一卡通”账号为变更的,立即协助其予以变更。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对排查工作全程进行指导监督,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提高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对居住偏远,年龄较大、身体差(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人员,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讲明有关政策,帮助解决思想顾虑,通过组织试住等形式,让特困人员通过切身体验实现有“要我入住”到“我要入住”的转变,最大限度提高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

(五)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有效开展“春风行动”。一是对基本生活受到影响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开展“先行救助”,取消急难对象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先行实施临时救助。二是扎实有效做好“春风行动”各项工作,防寒、防冻、防饥饿,有效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吃穿不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所有困难群众的社会帮扶救助网。

(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们将在2020年核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学习经验、积极探索,使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更加完善、更加合理。建立更加科学的核对机制,在目前开发的系统核对模块基础上,尽快建立与金融、公积金、房屋、税务等多部门家庭财产信息核对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及时掌握对象的收入及家庭财产状况,防止“漏助、错助、骗助”行为,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高效、公正。

(七)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借助多元化信息宣传平台,继续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明白、了解低保工作,争取更大支持,让群众参与监督,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邵东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第五部分 附件:低收入认定中心2020年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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