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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09:4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城建成区路灯、道路、桥梁、排水、防洪渠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巡视、检查、维修、养护、监察、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手续,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发放城市道路临时挖掘许可证。

3、查处制止擅自挖掘、损坏、偷窃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对人进行教育处罚。

4、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项目的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安全运营;负责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

5、负责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方面投诉的接收、处置、回访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由办公室、财务室、市政监察组、路灯组组成。

2、人员及车辆编制情况:我部门实有人数 4人,其中在职 3人,离退休 1 人。定编车辆0  台,其中公务用车 0 台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仅包括本单位预算,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581.71万元。比上年增加343.66万元,同比增长144%。2017年度收支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监管、维护业务等工作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58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88万元,占比5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65.92万元,占比45.7%;事业收入6.91万元,占比1.2%。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32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3万元,占比22.98%;项目支出247.04万元,占比77.02%;经营支出0元,占比0%。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8.88万元,比上年增加70.83万元,同比增长29.75%。2017年度收支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监管、维护业务等工作增加经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8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8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比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70.83万元,同比增长29.75%,2017年度收支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监管、维护业务等工作增加经费。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城乡社区支出308.88万元,占比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38.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8万元,决算数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0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组团0个0人次。①与预算数一致。②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公务接待2批42人次。①与预算数相同。②比上年数减少0.0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事业运行经费38.74万元,比上年增加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监管、维护业务等工作增加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注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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