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文字:市住建局解读《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27 15:54 信息来源:邵东市 责任编辑:邵东市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1.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与群众的幸福感息息相关,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物业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是城市建设提质提档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我市物业管理水平总体层次不高,物业服务企业呈现“小散乱”的现象,物业服务市场良莠不齐,各项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不利于基层治理工作。

2.出台《意见》有十分突出的现实需要。一是在当前物业企业准入标准低情况下,强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但仅靠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缺乏有效抓手,通过各级各部门发挥合力才能实现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管理,才能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从自发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二是落实《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现实需要。自该条例实施以来,部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部门落实物业管理职责不够到位,应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物业管理职责。

二、目标任务

《意见》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单位,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居民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构建“党建引领、政府监管、基层主导、业主自治、市场运作”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3.《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邵东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相关活动。

五、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机制和附则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旨在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构建“党建统领、政府监管、基层主导、业主自治、市场运作”工作格局,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5个方面共27点细化措施、提出如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大力推动党建引领物业发展,构建“五位一体”协调共治机制。

(二)规范优化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实行公开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做好物业承接查验,明确设施管理职责,妥善处理因建设单位引发的物业问题以及约定开发建设单位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的责任。

(三)规范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健全物业服务备案和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以及强化物业服务质量管理,推行物业服务费三方监管。

(四)规范优化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管理。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界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规定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以及筹备组、业委会的职责等。

(五)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明确物业维修资金交存方法、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以及电动车充电管理规范等。

六、有效期限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邮箱:sdszfwz@126.com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26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