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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14:4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8、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6、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规划建设和信息股、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服务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宣传股、爱卫股、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药具站、红十字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会计核算中心等19个股室、单位。

  1. 二级机构

我局共有二级事业单位29个,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大禾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市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宋家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禾塘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魏家桥镇卫生院、仙槎桥镇中心卫生院、九龙岭镇卫生院、双凤乡卫生院、火厂坪镇中心卫生院、简家陇镇卫生院、周官桥乡卫生院、佘田桥镇中心卫生院、杨桥镇卫生院、水东江镇卫生院、野鸡坪镇卫生院、灵官殿镇中心卫生院、堡面前乡卫生院、石株桥卫生院、流光岭镇中心卫生院、团山镇卫生院、砂石镇卫生院、廉桥镇中心卫生院、流泽镇卫生院、界岭镇卫生院、斫曹乡卫生院、黑田铺镇卫生院、牛马司镇卫生院。机构数比上年减少2个,减少6.5%。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0个,分别是县卫生计生局(本级)、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2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街4个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9个。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初年结转结余48.2万元。2017年收入99655.95万元、支出99502.62万元,收支结余201.53万元,用事业弥补收支差额711.17万元,结余分配864.49万元,年末未分配结余48.2万元。收入比上年增加5307.43万元,同比增长5.6%。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补助的项目经费增加1200万元;二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业务量增长,事业收入增加4107.43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5002.01万元,同比增长5.3%。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1200万元;二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业务量增大,其医疗业务成本增加3802.01万元。

  • 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9965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93.34万元,占比16.55%;上级补助收入1576.88万元,占比1.58%;事业收入81585.74万元,占比81.87%。

  • 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合计9950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63.28万元,占比96.95%;项目支出3039.34万元,占比3.05%;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493.34万元,比上年增加539.76万元,同比增长3.3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所致。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3.3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9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93.3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比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539.76万元,同比增长3.38%,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660.24万元,项目经费支出增加1200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44万元,占比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454.9万元,占比9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5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503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的79.4%,比上年减少20.8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共组团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车辆保有1辆。)

公车购置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1.9万元;与上年数比较,减少20.6万元,其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运行维护费在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中列支。

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104批1054人次,支出10.53万元。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数0.97万元;与上年数比较,减少0.23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政府性基金决算:此表为空表,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5031.77万元,比上年减少344.4万元,其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消耗的专用材料费减少34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执法车辆1台,救护车等特种车辆21台,其他车辆5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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