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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十六个不准”

发布时间:2018-05-21 16:3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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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在县城规划范围内集中烘腊肉,违者一律没收相关工具。

2.不准违规建设作业。所有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建筑工地周边100%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车辆离场100%冲洗干净;施工进出路面100%硬化;渣土运输100%封闭或覆盖;扬尘施工100%湿法作业。

3.不准渣土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违规装载。渣土运输必须封闭,不得撒漏,不得带泥上路。

4.不准对县城主干道进行冲洗(包括横冲、直冲)。一律实行机械清扫作业。

5.不准县城街道、人行道板滞留泥土。采取市场化服务和门前三包等办法,坚持对县城街道、人行道板每天扫洗。

6.不准乱倒建筑渣土。各产业园至少选定并建设一处以上建筑渣土弃土场,并配套建设好标准洗车场,严禁渣土运输车带泥回城。

7.不准企业非法排放。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关停整改。

8.不准野外焚烧秸秆。

9.不准野外烧杂草、田埂。

10.不准焚烧垃圾。

11.不准各类宾馆、酒店、餐饮店使用燃煤。

12.不准在县城规划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13.不准车辆带泥进城。

14.不准黄标车上路行驶。

15.不准在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燃煤锅炉及窑炉设施。

16.不准在县城规划范围内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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