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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16 10:5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邵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校车办[2017]03号

 

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日批示和讲话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决定,2017年5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县开展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的原则,落实“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的总要求,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校车全管理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着力解决当前我县校车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校车安全事故,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校车、学生乘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校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  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莫贤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中安  县教育局局长

何胜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许船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李跃友  教育局副局长

         赵轶云  县安监局副局长

肖坤喜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得云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地点设县校车办,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莫贤海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抽调。

   2、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人员分组:

总指挥:莫贤海(兼)

第一组:带队领导:李跃友  组长:周晓虎

成员:交警大队:一中队1人  运管局:1人

      教育局:龙司云   财政局:赵日旭

      安监局:葛向明   质监局:1人

 负责两市塘街道办事处、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宋家塘街道办事处、黄陂桥、魏家桥等5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第二组:带队领导:肖坤喜 组长:李青红

成员:交警大队:李青红 运管局:1人

       教育局:李双喜

       安监局:刘征杰          质监局:1人

     负责牛马司、范家山、黑田铺、廉桥、界岭、斫曹、流泽、砂石、流光岭、团山等10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第三组:带队领导:刘得云  组长:李湘桥

成员:交警大队:1人  运管局:李湘桥

      教育局:申星   李海明   安监局:赵志娟

财政局:金谋培    电视台:1人

负责周官桥、简家陇、火厂坪、佘田桥、杨桥、水东江、野鸡坪、仙槎桥、九龙、双凤、灵官殿、石株桥、堡面前等13个乡镇属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有校车、所有涉及校车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全面整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单位

(二)突出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道路整治:

 1、校车运营道路,是否符合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校车运营线路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是否设有防护栏;

 3、校车运营线路上是否建立站点;

 4、学校门口临近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及减速限速设施。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局

重点车辆查处:

 1、超载、超速,不按审批线路行驶的校车;

 2、不办理校车手续违规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

 3、严厉查处农用车、三轮车、慢慢游、摩托车、家长租用的面包车等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

 4、严格审查校车年检记录、保险期限、驾驶员资格证件、运行合同、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方案等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

责任单位:各辖区交警中队

重点人员的管理:

 1、校车驾驶员应有相应校车驾驶证;

 2、校车上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随车照管人员;

 3、学校(幼儿园)应配备校车安全监管领导;

4、校车相关工作人员及所有人的履职与安全培训;

5、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交警中队、中心学校

重要环节的整治:

 1、已核发校车标牌的校车是否符合国标校车标准和改装校车标准;

 2、已核发校车标牌的资料档案是否符合审批要求;

 3、已核发校车标牌是否在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

 4、校车的审批是否贯彻就近入学入园的审批原则。

 5、校车运行是否严格落实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

   四、整治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校车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进行一次督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乡镇(街道)校车办根据县政府校车集中整治方案研究对策,细化和制定辖区内校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召开集中整治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校车安全突出问题排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县校车办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校车、学生乘船安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乡镇(街道)校车办全面总结分析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常态化校车安全整治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克服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校车(船)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县政府校车办的统一部署,成立校车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领导班子,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精心部署,确保辖区内校车集中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完善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协调校车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辖区校车集中整治。要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企业或单位、驾驶员的源头管理;要加大校车的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发现有问题的校车要坚决责令其整改或停运;要加大临近学校道路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及限速减速设施建设。

   (三)强化领导,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校车安全的监管指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一线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校车办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和相关报表(附件1、附件2),9月12日以前报送行动总结,电子信箱:309672853@QQ.com.

    县校车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办公室联系电话:0739-2085156、13378997569,邵东县校车QQ群号:70920620.

                  

       邵东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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