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 行政处罚

邵东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开(湘邵东)文综罚字〔2025〕0013号

发布时间:2025-08-11 09:07 信息来源: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编辑: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分享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邵)文综罚字〔2025〕0013号

当事人:唐培林

证件名称及编号:身份证:4305211985****0750

住所(住址等):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泉水路121号501室

接(湘邵东)文综举字〔2025〕0001号线索,淘宝店铺“定制版88”涉嫌销售违禁出版物,联系方式:1341281****,1892466****。执法人员立即在淘宝平台搜索“定制版88”店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截图取证,拨打1341281****电话为停机状态,拨通1892466****电话,机主为唐培林,承认该店铺是他经营。2025年06月24日14时50分,在当事人唐培林全程陪同下,邵东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执法人员徐虎彪(1805042****)、张志杰(1805042****)、李忠良(1805042****)依法亮证对当事人唐培林住址(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泉水路121号501室)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出版物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唐培林现场承认2025年6月11日通过淘宝店铺“定制版88”销售出版物《澳门白姐六合宝典》,是从邵东市坐公交车送到衡阳发快递的,快递单号:9879216221820,但不能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和制作执法文书,并通知其于2025年06月24日17时前到我局接受调查。现场检查于2025年06月24日15时56分结束。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规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第一款的规定,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的违法情形符合《湖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45条中的从轻处罚标准:违法经营额不足5000元的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及时改正并主动配合,违法经营额880元,未查获出版物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综上,本机关现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并处4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邵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邵东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印章)   

                                                  2025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邵东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东市数据局 |

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4000179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1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210003   邮箱:sdszfwz@126.com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26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