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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东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210003/2024-64415 文件编号: 邵东政办发〔2024〕7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邵东市
发文日期: 2024-09-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9-09 有效期: 长期

SDDR-2024-01004


邵东政办发〔2024〕7号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东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

划定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市直有关单位,省、邵阳市驻邵有关单位:

《邵东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4年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东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一、划定背景

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工作,对减少大气污染,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工作。

二、划定目的

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是控制农业面源和秸秆就地焚烧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及改善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本方案明确了禁止露天焚烧的秸秆等废弃物种类,规定了禁烧区的划定范围,对改善全市农作物秸秆焚烧致使的空气质量下降,遏制傍晚和夜间时段空气质量数据迅猛抬升,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考核目标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带动发展战略为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和部署,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秸秆焚烧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以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重要基础设施为依据,将高铁、高速、国道、省道、特殊保护区域、人口集中区等区域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四、划定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

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应根据地形条件、气象条件、环流通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及上风向、交通主干线(高速、国道、铁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区域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结合地方实际与管理需求,合理划定,尽量连续成片,避免破碎化。

(二)合法性原则

秸秆禁烧区划定与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区域划分冲突的,以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三)疏堵结合原则

在禁烧区内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在限烧区内按环境气象条件要求分时段分区域有序焚烧,避免集中焚烧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四)动态性原则

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范围为邵东市辖4个乡、18个镇、3个街道、1个林场,总面积1778平方公里,分别是双凤乡周官桥乡堡面前乡斫曹乡牛马司镇九龙岭镇仙槎桥镇火厂坪镇佘田桥镇灵官殿镇团山镇砂石镇廉桥镇流光岭镇流泽镇魏家桥镇野鸡坪镇杨桥镇水东江镇黑田铺镇简家陇镇界岭镇两市塘街道宋家塘街道大禾塘街道皇帝岭国有林场

六、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四)《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

(六)《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订)

(七)《邵阳市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工作方案》(2024年7月)

七、术语与定义

禁烧限烧种类:水稻秸秆、玉米秸秆、油菜秸秆、高粱秸秆、大豆秸秆、薯类秸秆及其他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物。

禁烧区:禁止农作物秸秆等露天焚烧的区域。

限烧区:在特定时间、气象、空气环境质量条件下,可进行有计划、有序的秸秆露天焚烧活动的区域。

第二章  区域概况

一、交通及地理位置

邵东地处珠三角与长三角两个经济圈交汇地带,紧邻长株潭城市群,距衡阳、娄底1小时车程,距长沙、怀化2小时车程,是西南地区走向东南沿海的交通要道,是沿海产业转移的省级重点基地,境内拥有高铁站,益湛铁路和怀邵衡铁路,S80潭邵高速、G60沪昆高速,G320国道、S226省道、S227省道、S333省道、S336省道、S549省道等方便快捷的现代交通网络。

二、行政区划

邵东市,湖南省辖县级市,由邵阳市代管,别名昭阳,位于邵阳市东部,地势南北崛起,中部抬升,分向东西倾斜。全市辖4个乡、18个镇、3个街道、1个林场,面积1778平方千米,总人口130.5355万。

三、地形地貌

邵东市境内属湘中丘陵地带,为浸融蚀地貌。丘岗地占全市总面积的61.18%,山地占21.69%,平原多为溪谷平原,仅占10.85%。地势南北崛起向中部倾斜,中部抬升向东西两向成阶梯式倾斜,成为境内三大水系的分水岭。邵东处雪峰山和南岭山系之间的过渡地带,境内丘岗谷地遍布,伴有低丘小平原和若干小型盆地,地势为地南北山地崛起,中部抬升向东西倾斜。境内有邵水、蒸水、测水,分别发源于简家陇、双凤、砂石,呈放射状向东、西流出县境,注入湘、资二水

四、气候气象

邵东市域处亚热带季风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多阴雨,夏暑期长,秋多干旱,冬寒期短。年日平均气温17.1℃。年平均无霜期303天。年平均降水量1253.9毫米。  春季时冷时暖,气温变化幅度大,多低温阴雨,间有雷雨大风,夏季暑热期长,气温高,日照多,多雷阵雨,时有干旱。秋季天气晴暖,少雨,昼夜温差大。冬季湿冷、严寒期短,间有霜雪、冰冻。

五、农业发展

邵东有耕地面积80.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57.67万亩,旱地面积23.23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03.34万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78.42万亩。园地面积7.88万亩,林地面积108.40万亩,草地面积1.33万亩,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27万亩。

六、特殊保护区域

根据调查及规划,特殊保护区域主要包括辖区内的昭阳公园、皇帝岭国有林场、猪婆山国有林场、黄草坪国有油茶林场和佘湖山风景名胜区,水系包括邵水、蒸水、侧水。

第三章 划定区域

一、禁烧区范围

禁烧区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高铁)沿线及机场周围区域和特殊区域。

(一)城镇周边

邵东市城区建成区沿边界外延5千米范围。

(二)机场周边

以机场边界为起点,外延10千米。

(三)高速公路两侧

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以外侧为起点)外延2千米。

(四)铁路(高铁)两侧

铁路沿线两侧(以外侧为起点)外延2千米。

(五)国、省干道两侧

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以外侧为起点)外延1千米。

(六)县与县交界区域

县与县交界区域两侧1千米。

(七)特殊区域划定

1.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油库、粮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设施、林地所在区域及其边缘外延1千米;

2.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集中居民区沿边界外延300米范围。

(八)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二、限烧区范围

禁烧区以外的所有区域为限烧区。

限烧区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秸秆禁烧时段:

1.风速小、静稳、逆温等不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天气;

2.下雨天或者秸秆潮湿不能充分燃烧的天气;

3.当日19:00至次日7:00夜间时段;

4.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轻度及以上的污染天;

5.环境空气质量当日实际监测连续出现三小时中度及以上的

6.当地人民政府已经启动轻度及以上大气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的;

7.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时段。

第四章 管控要求及管理办法

一、管控要求

(一)禁烧区管控要求

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划定的秸秆禁烧区。对秸秆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在秸秆禁烧区要设立明显警示标志,标明“秸秆禁烧区”字样。

(二)限烧区管控要求

秸秆限烧区内,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气象条件、焚烧地点和方式,可开展有序焚烧。

1.有序秸秆焚烧的环境气象条件

(1)空气质量较好,AQI指数优或良。

(2)天气晴朗(晴天或多云),大气扩散条件好,边界层高度在800米以上。

(3)风速条件合适(大于等于2级且小于等于5级),湿度较低(小于等于65%)。

(4)在冬季宜选择在受冷空气影响(日降温幅度在6℃以上)或未来8小时后有小雨以上级别的降水。

2.分区域分时段露天焚烧

(1)满足上述环境气象条件,分区域进行有序焚烧,以防止大面积集中焚烧带来区域大气污染。

(2)秸秆焚烧时段应根据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条件进行。一般选择在当日10:00到15:00之间大气边界层较高(500米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焚烧,禁止在大气边界层较低的清晨、傍晚及夜间禁烧。

(3)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烧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

3.气象条件获取及可焚烧区域发布

在秸秆焚烧重点管控时段,即夏收、秋收、秋冬季期间由气象部门发布或气象APP(如湖南天气)获取未来一周天气、温度、湿度、风速、降水等气象数据。根据市级调度安排,在限烧区可进行有计划、有序的秸秆露天焚烧活动。

二、管理办法

(一)重点管控区域

全市农作物种植区、人口集中区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

(二)重点管控时段

夏收时段:每年5月中下旬。

秋收时段:每年9月下旬至10月。

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的时段: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

森林火险高风险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管控手段

1.细化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加强联防联控。

2.乡镇(街道、场)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秸秆焚烧情况,及时联动查处。

3.加大巡查检查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检查,严厉查处禁燃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行为。根据限烧区划定情况,按照网格化管理,确保网格内限烧区焚烧秸秆经审批监管无盲区。各乡镇(街道、场)要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同时明确专人填写巡查台账,并向上级进行报告。巡查发现违规焚烧秸秆问题后,要及时开展调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管控保障措施

1.科学设立网格,安排人员开展巡查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火情。

2.秸秆限烧区设置显示限烧区范围及限烧管控要求的警示牌,在特定时间,特定范围由村(居委会)统一向乡镇(街道、场)申报,经批准后由村组织在村干部或网格员的监督下开展有秩序的焚烧秸秆,并将审批情况分别上报邵东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邵东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邵东市农业农村局。

3.重点管控时段安排禁烧宣传员,对秸秆禁烧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严厉的处罚措施进行宣讲。

四、秸秆离田管理措施

1.大力推广秸秆捡拾打捆、离田机械化作业技术,认真做好秸秆离田、集中清运工作,通过秸秆离田解决秸秆禁烧难题。

2.加大秸秆还田工作力度,大力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玉米秸秆深翻还田等技术,提高还田质量,鼓励群众将秸秆就地转化利用。

3.积极动员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变废为宝,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五、禁烧区管理规定

违反本方案规定,在秸秆禁烧区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邵东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划定示意图


附件

邵东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划定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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