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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11-12-07 15:5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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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人口发[2011]23号


 

关于印发《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

执法依据》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依据》已经县法制办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SDDR-2011-70001

附件:《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依据》


 

                      2011年12月3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依据   通知                   

抄报:县法制办、县监察局

 发:局属各单位                              

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印发    2011年12月3日


 

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邵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五条;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

   5、《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6、《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第三条;

   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8、《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条;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第二条;

   10、《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四条;

   1l、《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条;

   1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名   称

制定机关

生效时间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9.1

行政

法规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1.10.1

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国务院

2009.10.1

4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

2002.9.11

地方性

法规

5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3.1.1

6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7.9.29

 

 

 

7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1.1.1

8

《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1.5.22

9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1.12.29

10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3.1.1

11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4.1.1

12

《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省政府

2005.3.1

13

《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省政府

2003.8.1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再生育子女许可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2、施行恢复生育手术许可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3、计划生育统计调查许可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第三条

   (二)行政征收(共1项)

   1、违法生育子女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

   (三)行政处罚(共17项)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4、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证件、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2)《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3)《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二条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8、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条

   9、逾期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

   10、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

 11、伪造、变造、买卖婚育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证件和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12、出具假婚育证明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3、经督促,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办理或者交验婚育证明,以及不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处罚种类: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14、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管理职责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15、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条

   16、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三条

1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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