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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11-12-07 16:01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邵东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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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DR-2011-10002

邵东防办字[2011]18

关于印发《邵东县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的
通  知

办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办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邵东县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已经县法制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邵东县人防办行政执法依据》

O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依据    通知                        

抄报:县法制办、 县监察局

 发:办属各单位                      

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          20111115

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邵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条

3、《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七条

4、《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

5、《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条

6、《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八条

7、《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8、《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9、《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10、《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条

11、《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第七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制定机关

生效日期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1997.1.1

地方性法规

2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

2011.7.1

政府规章

3

湖南省人防工程产权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4.7.1

4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5.1.1

5

湖南省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6.5.1

6

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国家人防办

1998.3.19

7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人防办

2001.2.13

8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人防办

2001.11.1

9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国家人防办

2001.11.1

10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国家国防动员委会、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财政部

2003.2.21

11

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8.8.1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3项)

1、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七条

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二)行政处罚(共4项)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限期修建、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

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的;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

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

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

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⑵《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3、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少于规定要求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限期补建、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4、下列情形之一的: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未按人防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施工和监理的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人防主管部门审查的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建设单位未经人防主管部门质量认可将人防工程交付使用的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将人防工程有关资料提交人防主管部门存档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三)行政征收(共4项)

1、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补偿费、毁损赔偿费征收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⑵《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⑶《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法律依据:

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

⑵《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3、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

法律依据:

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⑵《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费征收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四)行政确认(共2项)

1、人民防空设施受破坏程度认定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条

2、人防工程质量认定

法律依据:

⑴《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七条

⑵《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五)其他行政行为(其13项)

1、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七条

⑵《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六条

2、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

⑵《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3、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三条

4、编制群众防空组织组建方案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5、指导和监督检查学校和其他单位的人民防空教育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6、人民防空工程档案备案

法律依据:

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⑵《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7、编制防空袭方案的基本方案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准

法律依据:

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

⑵《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9、人防工程有关产权管理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七条

10、单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九条

11、人防国有资产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12、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第七条

13、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民防空购配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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