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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7-11-24 16:49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1、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和百岁老人。

2、救助标准

县内定点医院对特困供养人员、百岁老人住院自负费用按100%救助。

城乡低保人员在县级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70%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年。

在县级以上或异地住院治疗的特困供养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医疗补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按自负费用的70%给予救助;低保人员,在获得新型农合医疗补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其他政策性补助后,安自负费用的50%给予救助,救助封顶线为5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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