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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移民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8 15:4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的每个季度的移民直补资金发放。

2、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库区和安置区的移民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数据库和移民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移民培训工作,增加移民的“造血”功能,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移民的精准扶贫,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5.按上级要求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有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项目股、生产开发股、财务股。

我局机关本级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4人,借调人员2人,聘请人员1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移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只有移民局本级。

二、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支总计均为6020.58万元。比上年增加672.9万元,同比增长11.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投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合计602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4.87万元,占比99.74%;其他收入15.71万元,占比0.26%.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合计602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万元,占比3.41%;项目支出5804.31万元,占比96.59%。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04.87万元,比上年增加657.19万元,同比增长12.2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经费投入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49万元,占比4.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9.38万元,占比95.25%。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0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49万元,占比4.7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9.38万元,占比95.2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06.45万元,同比增长59.45%,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3.6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7.1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8万元,占比0.9%;农林水支出(类)242.52万元,占比84.9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40.29万元,占比14.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6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4.5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8%,比上年减少6.93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预算同上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年度中进行了公车改革,到年底本单位已无公车。

公车购置同上年同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0.02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数3.27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公务接待20批160人次。①与预算数比较,小于预算4.41万元。②与上年数比较,小于上年3.66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均为5719.38万元,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比上年增加550.75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专项投入加大。

八、关于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显示,我单位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60.68万元,比上年增加9.46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了移民避险解困工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年底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十、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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