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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解放路工业小区廉租房分配须知

发布时间:2014-10-29 09:07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房源情况 1、分配套数:本处廉租房共144套,其中东风路公房改造搬迁户60户安置于该处廉租房第一单元42套及第二单元(每层房号为01、02、03)18套,共计60套廉租房,不参与本次分配。本次统一分配的房源套数为84套。 2、建筑面积及租金标准:该处廉租房的建筑面积为38.82㎡至55.33㎡不等,租金标准为均价1元每平方米每月。各户室建筑面积及租金标准见《解放路廉租房户室租金表》 二、分配对象 根据《邵东县2013年廉租住房及门面分配处置方案》的规定,本处廉租房的分配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军人家庭、2011年胜利街廉租房分配轮候家庭、低保无房家庭。其中,正在享受城镇低保的残疾军人家庭、2011年胜利街廉租房分配轮候家庭可直接获得本处廉租房的准入资格;其他家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准入资格。 三、分配程序 1、交纳租房保证金及房屋租金:分配对象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5日下午5点之前到房产局住保办交纳租房保证金1000元及预交房屋租金800元,才能获得本处廉租房的抽签资格。逾期未交纳相关款项者,视为其主动放弃本处廉租房抽签资格。分配对象可在交纳以上款项前,察看本处廉租房的物业状况,交纳了以上款项,则视为其知晓并接受本处廉租房的物业现状。 2、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的残疾人、盲人在交纳以上款项的同时,可书面申请在本处廉租房的底层抽签,未书面申请的,责任自负。 3、获得本处廉租房抽签资格的家庭,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9点在龙城宾馆7楼会议室,抽签确定准入资格及房号。未准时到达抽签会场的,视为其主动放弃本处廉租房的抽签资格。未获得本处廉租房准入资格的家庭,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元月2日,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收款收据到房产局住保办办理退款手续,并确认是否继续参与高丽路、宋家塘廉租房的分配。 4、获得房号的家庭于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元月7日,入户验收廉租房,签订入户验收表及《邵东县解放路廉租房租赁合同》,领取钥匙。 5、房号一经确定,获得房号的家庭不得退房。退房者,不再参与高丽路及宋家塘廉租房的分配。 四、物业管理 该处廉租房的物业管理由承租户自行管理,出租方概不负责。 五、监督管理 廉租住房的分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会全程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 六、本须知由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邵东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本人已详细阅读《2013年解放路工业小区廉租房分配须知》的内容,并接受其中各项条款的约定。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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