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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1-28 20:46 信息来源:财政局 责任编辑: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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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3、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3、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

5、其他收入

6、上年结转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2.《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预算04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 (预算05表)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6-1表)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6-2表)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6-3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按来源)》(预算07表)

10.《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8-1表、预算08-2表、预算08-3表)

1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9表)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10表)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11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预算12-1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表)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3表)

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预算13表)

18.《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预算14表)

19.《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预算16表)

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预算17表)

21.《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19表)

22、《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建设类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

(三)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负责拟订海绵城市、地下管线管廊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广场破点挖掘审批;负责行业文明卫生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及园林式单位创建审批和申报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指导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公园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五)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抗震设防、消防、人防、防雷的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业的资质管理和参与相关注册执业管理。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配合相关部门管理房地产价格和广告;负责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及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指导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指导各类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预搅拌混凝土(砂浆)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上岗从业等各证照的权限内考试考核及再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负责全市建设行业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核、许可、报批及动态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参与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八)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拟订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组织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推广应用;参与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

(十一)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人民防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十二)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建设行业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四)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五)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审批城市平战结合防护建设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区位、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防空防灾演练演习、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演练、疏散体系建设,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

(十八)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修建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公用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等重点人防工程;负责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维修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设施的改造、拆除、报废审批;负责对人防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人民防空干部、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二十)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负责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民防空行政性规费的征收;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十一)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平战结合方针。负责人防平战结合工作,负责人防工程设施开发利用,落实平战转换措施。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为应急救援服务,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

(二十二)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收集、整合空袭信息,制定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的行动计划和预案;发放防空袭警报信息;组织信息防护、人员疏散隐蔽、物资转移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组织人防专业队抢险抢修,指导人民群众自救互救,组织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消除空袭后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邵阳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设  12 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  (2)人事教育股  (3)政策法规股  (4)计划财务股  (5)行政审批股  (6)城市建设股  (7)村镇建设股  (8)住房保障股  (9)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10)物业管理股  (11)人防指挥通信股  (12)消防工程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邵东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3、邵东市绿化育苗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本部门收入预算 2227.6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27.6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30.52万元,降低 53.18 %,主要是主要是小街小巷改造完工,项目预算减少。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合并,差额拨款人员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减少。

 

2支出预算,2021本部门支出预算  2227.6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4  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05.8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2530.52 万元,降低  53.18 %,主要是主要是主要是小街小巷改造完工,项目预算减少。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合并,差额拨款人员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227.67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 万元,占 0.08  %;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占   0  %;住房保障支出  24 万元,占  1.0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万元,  1.44  %; 城乡社区支出2105.819万元,  94.53  % 。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   570.67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  1657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燃气办差额补助方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445万元,主要用于施工图审查费、燃气整治执法成本、白蚁防治、执收成本支出、育苗所差额拨款、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差额补助、城建档案管理改造、燃气安全监管、气化邵东、房产局水电剥离、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廉租住房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廉租房管理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其他消防事务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燃气办、育苗所 3  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0.3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21.5 万元,下降  21.12 %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

202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8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减少  8.38 万元,降低  39.12 %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3、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1.5  万元,拟召开 5次  会议, 210  人,内容为农村危房改造、乡镇房屋普查、城建工作会议等 。培训费  2 万元,拟开展 3培训,人数 200  人,内容为消防工作培训、村镇工作及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等 。办公费 12  万元。印刷费 8  万元。水费 0.4  万元。电费  5 万元。邮电费  1.2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维护费 0  万元。租赁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委托业务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6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10 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邵东市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0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2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台。

6、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22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0.679 万元,项目支出165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单位批复预算_(201005)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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