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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九龙岭镇中心幼儿园收费问题的批 复

发布时间:2019-03-01 15:22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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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发改价费〔201912

关于对九龙岭镇中心幼儿园收费问题的  


九龙岭镇中心幼儿园:

你园《关于申请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已收悉。根据《邵阳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市发改价费[2017]257号),我局在对你园年生均成本进行严格测算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你园的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按280/生·月收取。

二、伙食费按130/月·生报我局备案,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

三、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费用。

四、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按月或按期预收,不得跨期收费。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退园、转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育教育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你们要出台退费办法,建立退费台账。

五、要按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你园在接此批复后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相关要求,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在园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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