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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2024初一新生转学的政策?
来信时间 2024-08-25 07:53:18.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查找不到2024年度初一新生转学的政策和流程,所以想教育局能否发布一个权威和详细的一个文件。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时间 2024-09-10 11:37:10.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24-09-10, 教育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三点转学申请及办理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1)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影像件,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2)收到申请的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核办,同意接收的要确定转入学校并将有关材料转至转入学校;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3.转出学校同意后,报其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不同意的应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根据湘教发(2015)8号第九条第二点转学规定,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所以初一新生原则上第一个学期不办理转学,如果是小学升初一,则可以参照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升学办理入学。如有疑问可致电0739-2725276。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