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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值班、(信访)会务、外事、公务接待、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创文创卫、扶贫、新农村建设、优化经济环境、青年妇联等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接待处理企业职工来信来访;负责公务用车调度;负责工业、科技文化建设;负责重大事项决定的督办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计划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稿及汇总重要情况;负责相关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

(二)政工股

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普法考试及干部职工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二级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拟订引进国内外智力计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公派出国(境)科技团组的审核报批。

(三)科技事业股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全市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及专项资金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市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负责市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保密、技术市场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与省、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四)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服务股

组织拟订全市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孵化器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指导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全市战略新兴产业的规划、调查。

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推广;组织开展全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重点扶持中小企业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工业领域企业合资、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工作与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人才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民创业和就业工作。

承担全市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行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指导消费品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五)投资规划、装备和原材料工业股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投资项目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设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煤炭、石油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承担冶金、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原材料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指导原材料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

指导通用机械、汽车制造、民用航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并实施装备工业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参与装备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装备工业相关企业的调整和重组,承担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地方军工、民口配套、军工电子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申报工作;制定全市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县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承担民口配套的有关协作事宜;负责协调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军工及民口配套单位武器装备生产动员和技术保障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拨军品科研、建设资金和其它专项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完成上级国防科工系统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经济运行监测股(加挂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主要预期经济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企业入规人统工作;负责高新技术、研发经费的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加速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新型工业化的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负责综合分析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节能、建材和民爆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参与节能行动;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审查、评估工作;配合协调工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泥土、干粉砂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股(加挂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组织研究科技、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除县国资办监管的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负责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编制、指导并实施全县年度供电计划和全市电力生产;研究全市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供电营业区划划分与管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建设和电网建设规划。协助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违法行为;调处供用电纠纷,负责进网作业事故查处。

(九)电子通信和软件信息产业股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管理市通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跟踪推进全市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分析汇总工作。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和信息服务项目。指导、协调软件和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电子商务发展;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市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

负责市级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市级信息工程项目审查;协调全市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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