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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官镇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8 21:02 信息来源:邵东县政府 责任编辑: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编制好科学发展规划,营造好科学发展环境,突出镇域特色,加强城镇建设,发展特色经济;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农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我部门共有内设单位8个:灵官殿镇政府机关、灵官殿镇财政所、灵官殿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灵官殿镇文体卫站、灵官殿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灵官殿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灵官殿镇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灵官殿镇林业站

 

2.人员及车辆编制情况

我部门实有人数  163  人,其中在职  97  人,离退休  66  人。定编车辆    1台,其中公务用车  1  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9441197 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9441197 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0 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  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0 元,其他收入 0 元。比上年增加139459元   ,主要原因为(因工资提标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弥补单位绩效考核等支出缺口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增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预算支出 9441197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098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40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0933元,医疗卫生与计计划生育支出869503元,农林水支出164461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8763元。比上年增加 139459元  ,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441197 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8191197 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1250000 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党建专项经费50000元,提供公共服务资金120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163000 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73000 元,上升9.45%,主要原因为(弥补单位绩效考核等支出缺口预算列公用经费预算,剔除此因素,机关运行经费零增长)。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613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13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0000 元),因公出国(境)费 0 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58700元,下降26.6  %,主要是因为节约政府公务接待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25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2500 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下载:灵官殿镇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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