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黑恶地霸长期存在抢车打人,公安有关部门听之任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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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6-07-27 18:09:34.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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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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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6-08-06 18:09:34.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6-11-14,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日我局收到关于刘学贤信访事项的交办件,经调查,我局已办结该案,现对该案的调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简要案情
2016年5月9日04时许,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在邵东县衡宝路爱车坊附近认为湘E1EY79号江淮商务车是非法营运,曾旭坐上湘E1EY79号江淮商务车,将车扣押并开至衡宝路与文体路交叉口爱车坊附近。湘E1EY79号车司机赵航武打电话通知车主刘学贤,刘学贤接到司机赵航武的电话后赶到衡宝路爱车坊附近,刘学贤到现场后与扣押其车子的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4人理论,认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不是运管工作人员,无权扣押其车辆,刘学贤要求将其车子开走。刘学贤去拖坐在其车上的司机曾旭下车,左林上去阻拦,于是刘学贤与左林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刘学贤从车上拿出方向盘锁去打曾旭、曾聪艳、左林,但没有打到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四人对刘学贤进行殴打致使刘学贤倒地,倒地后曾旭等四人继续对刘学贤拳打脚踢。打完后曾旭等四人就走了。
二、案件处理情况
2016年5月9日5时许刘学贤到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治安队报警,红土岭治安队受理案件后,当天到案发现场调查,寻找目击证人,查找现场监控录像。5月10日到邵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监控录像,确定拦刘学贤车辆的嫌疑人。5月11、12日到邵东县汽车西站了解是否有专门捉非法营运的稽查队,确定嫌疑人。5月14日将嫌疑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传唤至邵东县公安局,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对在邵东县衡宝路爱车坊附近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4人均被邵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三、刘学贤信访案的后续处理情况
1.对于刘学贤要求将其2016年5月9日被殴打的案件立为刑事案件的要求,我局召集法制大队、信访室以及办案单位经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认为该案已经办结,其所受人体损伤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遂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2.对于其提出要求邵东至长沙车队赔偿医药费的要求,办案单位告知刘学贤公安部门已经将违法人员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办案程序已经结束,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方可,但刘学贤表示只去上访不去上诉。于是办案单位又找到车队法人代表曾涛,希望车队能把刘学贤的医药费赔偿到位,曾涛认为他们公司的人已经被拘留了,不愿意出任何钱,打官司愿意应诉。
3.对于刘学贤反映2015年8月13日火厂坪跑长沙黑车司机朱仲生挨打一事,我局安排了专门力量从火厂坪派出所调取案卷重新进行调查。因朱仲生以及当时挨打的司机现在都没有在邵东,而且不愿意配合调查,2016年10月,办案民警赴贵阳、大理等地找到当事人及证人询问,作辨认笔录,鉴定伤情。待被砸车辆损失估价鉴定出来后,该案拟报刑事立案。以朱仲生一案将犯罪嫌疑人刑拘一两名之后,促成刘学贤信访案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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