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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黑恶地霸长期存在抢车打人,公安有关部门听之任之
来信时间 2016-07-27 18:09:34.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各级政府领导您好:
请求各级领导为民做主,5月9日发生在邵东黑恶势力路霸抢车、打人一案。  
我叫刘学贤,六级伤残军人,住邵东县宋家塘办事处天星豪苑。
2016年5月9日凌晨4点多一点,因我表弟赵航武借我车去长沙办事,在衡宝路保险公司地点,突然被盖着牌照的江淮瑞风商务车拦住(车牌湘E  1PP00),下来几人,其中一人从副驾驶开门抢走钥匙,另外把我表弟拉下车,并启动车子开走了,他们并不是国家执法工作人员,还说你车非法营运,必须抢走,于是我表弟对抢车人说:“你们是做什么的,这不是我的车,是刘学贤的车。”他们才把车停下来(衡宝路于文体路交叉在治安监控范围内)。我表弟赵航武马上打电话通知我车被抢。我马上从家赶到现场,跟他们说凭什么抢车,对方其中一人对我说就是要抢你的车。我听了很气愤,立即报警。这个团伙4男一女,是邵东西站跑长沙线大巴老板`曾凯,长期存在邵东西站附近,组织以曾旭,左林等一些地霸黑恶势力成员,说我还敢报警,打死你,他们一涌而上,拳打脚踢把我打晕在地,然后驾车扬长而去。 
政府领导呀,这团伙己不是一次,两次,这次2016年5月9日随意拦车,打人,以前是2009年4月6日,2010年元19日,经红土岭派出所所领导李爱军,申太荣在场于2010年3月9日调解的 ,在我身上发生的三次。这次将我打成轻微伤和精神病复发,有湘雅二医院鉴定为证。
还有西站长沙大巴专线老板组织的黑恶地霸势力,2011年冬天发生在邵东收费站出口,将新邵陈家坊商务车司机李申民驾驶车上乘客,讲句公道话,陈家坊镇诚实村段某某打成重伤,公安没有追究,让这团伙无法无天,继续作恶,
还有发生在火厂坪朱仲生的车辆和司机被打一事,2015年8月13日凌晨3点由左林黑恶势打车,打人一案,当日在火厂坪派出所立案,左林等人经常打人,砸车行为的车匪路霸行为没受到法律的强有力打击,形成了他们目无法纪,任意施为的黑恶性质,屡次勾结黑恶势力欺负弱势群体为己任
我是一名伤残军人,遵纪守法,与任何人没有纠纷,平白无故遭到这伙人的殴打(我于4点37分  报警,先后6次报警记录)110出警5点01分到达现场,请求各级政府领导重视,了解此事的真相,给受害人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安宁,严厉打击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
我今上书领导,请求政府为弱势群体撑腰,别让黑恶势力盛行。恳请领导为民做主:

严厉打击黑恶地霸团伙及寻衅滋事的犯罪分子;还我人身安全

    以上事实句句是实,领导可以核实,如有半句虚言愿负法律责任。如果领导不重视。我将逐级上访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报告人:刘学贤
电话:15973905678
2016年  7月27日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答复时间 2016-08-06 18:09:34.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6-11-14,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日我局收到关于刘学贤信访事项的交办件,经调查,我局已办结该案,现对该案的调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简要案情 2016年5月9日04时许,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在邵东县衡宝路爱车坊附近认为湘E1EY79号江淮商务车是非法营运,曾旭坐上湘E1EY79号江淮商务车,将车扣押并开至衡宝路与文体路交叉口爱车坊附近。湘E1EY79号车司机赵航武打电话通知车主刘学贤,刘学贤接到司机赵航武的电话后赶到衡宝路爱车坊附近,刘学贤到现场后与扣押其车子的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4人理论,认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不是运管工作人员,无权扣押其车辆,刘学贤要求将其车子开走。刘学贤去拖坐在其车上的司机曾旭下车,左林上去阻拦,于是刘学贤与左林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刘学贤从车上拿出方向盘锁去打曾旭、曾聪艳、左林,但没有打到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四人对刘学贤进行殴打致使刘学贤倒地,倒地后曾旭等四人继续对刘学贤拳打脚踢。打完后曾旭等四人就走了。 二、案件处理情况 2016年5月9日5时许刘学贤到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派出所治安队报警,红土岭治安队受理案件后,当天到案发现场调查,寻找目击证人,查找现场监控录像。5月10日到邵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取监控录像,确定拦刘学贤车辆的嫌疑人。5月11、12日到邵东县汽车西站了解是否有专门捉非法营运的稽查队,确定嫌疑人。5月14日将嫌疑人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传唤至邵东县公安局,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对在邵东县衡宝路爱车坊附近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曾旭、曾聪艳、杨军良、左林4人均被邵东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三、刘学贤信访案的后续处理情况 1.对于刘学贤要求将其2016年5月9日被殴打的案件立为刑事案件的要求,我局召集法制大队、信访室以及办案单位经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认为该案已经办结,其所受人体损伤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遂于2016年6月27日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2.对于其提出要求邵东至长沙车队赔偿医药费的要求,办案单位告知刘学贤公安部门已经将违法人员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办案程序已经结束,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方可,但刘学贤表示只去上访不去上诉。于是办案单位又找到车队法人代表曾涛,希望车队能把刘学贤的医药费赔偿到位,曾涛认为他们公司的人已经被拘留了,不愿意出任何钱,打官司愿意应诉。 3.对于刘学贤反映2015年8月13日火厂坪跑长沙黑车司机朱仲生挨打一事,我局安排了专门力量从火厂坪派出所调取案卷重新进行调查。因朱仲生以及当时挨打的司机现在都没有在邵东,而且不愿意配合调查,2016年10月,办案民警赴贵阳、大理等地找到当事人及证人询问,作辨认笔录,鉴定伤情。待被砸车辆损失估价鉴定出来后,该案拟报刑事立案。以朱仲生一案将犯罪嫌疑人刑拘一两名之后,促成刘学贤信访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