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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退休职工投靠配偶迁回农村户口政策咨询
来信时间 2018-06-25 21:28:59.0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县长您好,我父亲是退休工人,我母亲是农民,父亲退休后一直与母亲在农村生活。请问我父亲将城镇户口迁回到母亲的农村户口本上需要什么材料,什么程序,到哪里办理 谢谢!
受理回复
答复单位 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18-06-26 10:31:58.0
满意度 无反馈
办理进程 2018-06-26, 公安局 已处理
答复内容
县公安局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五章 迁入登记的有关规定: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凭夫妻双方的户口身份证件、结婚证,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