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农村失地养老保险不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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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19-11-30 10:26:15.0 | 来信人 | |
来信内容 |
我是宋家塘办事处湖塘社区居民容道兴,我母亲,伯父,2位堂伯母于2019年10.23日,在村里集中办理了农民失地保险并且全款缴纳,当时工作人员说下个月就可以20号左右就可领取退休工资,老人们听了非常高兴,等到20号左右就我伯父的工资到了,其他的没有到账,我就到社保站查询下,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社保站显示工资已发放,可能银行没转,你等到30号再说,我就回家了,到了30号今天再到银行一查还是没有,在银行也听到隔壁村也有很多出现这个情况,问银行的工作人员让我们星期一再来,星期一都是12.1号下个月了。我回家一问,我们组有很多都没有领到工资,望您们给出合理解释,不要让我们老百姓应得的待遇给丧失掉。 至此 敬礼 2019.11.30 |
答复单位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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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19-12-03 15:51:05.0 |
满意度 | 无反馈 |
办理进程 | 2019-12-03, 人社局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宋家塘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接到投诉件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办事处主任赵某同志立即做了安排:由分管社保工作的林某同志牵头,王某、曾某同志负责做好答复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湖塘社区居民容某的母亲、伯父等人的失地农民保险街道办事处已经予以办理,湘淮村镇银行负责转账,转账的时间因银行工作安排有先后。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的居民需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查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没有按时领取到养老金主要有以下原因: 1.缴费方式不同影响养老金的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有3种,分别为现金、刷卡、贷款缴费。现金、刷卡缴费的养老保险费一般在当日或次日到账(注意避免在月底的最后两天缴费,以免造成到账时间跨月),贷款缴费的到账时间具体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被征地农民的退休时间依缴费所属期为准,养老金的领取时间为退休时间的次月,因此,银行放款时间晚会延迟养老金的领取时间。例如:甲和乙于2019年10月23日同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其中甲缴纳现金,乙办理贷款缴费。甲的养老保险费当天到账,缴费所属期为2019年10月,那么甲的退休时间为2019年10月,领取养老金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1月。乙的养老保险费在2019年11月由银行放款到账,缴费所属期为2019年11月,退休时间为2019年11月,领取养老金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 2.未满足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未按时进行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或未及时办理农保账户终止手续导致退休手续无法正常办理,待被征地农民本人进行养老金资格认证或终止农保账户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不受影响,从退休次月补发。 3.部分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已发放到社保卡账户。部分被征地农民因指定的银行卡信息缺失,其养老金默认发放至社保卡。如果查询本人持有的银行卡没有养老金到账记录,且经社保工作人员查询确认已发放了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可持本人社保卡前往社保卡对应的银行进行查询。发放方式为社保卡的被征地农民将由社保工作人员统一变更到本人指定账户,并于2019年12月起发放至指定账户,养老金不受影响。 经查,您母亲2019年11月的养老金已于2019年11月发放至她本人的社保卡,请前往银行查询,2019年12月以后的养老金将每月按时发放到本人指定的银行卡。 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理解,我市社保中心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因涉及参保、缴费、退休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众多,工作量大,目前正在加紧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并在邵东湘淮村镇银行(衡宝路消防大队对面)设置了便民窗口积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