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与解读
Policy Regul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办理指南
Processing Guidelines
法律依据和收费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等文件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实行就读小学、初中无差别政策,零门槛入学。
收费情况:免费。
办理条件
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而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年龄在6周岁至15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向所在居住地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向所在居住地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办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邵东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方式:0739―2721372
所需材料
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3、营业证、税务登记证
4、劳务合同、工资流水
5、居住证
6、非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国网学籍证明
7、小学一年级提供预防接种登记证
办理流程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转学手续
一、办理条件
1、 学生户籍或居住地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
2、 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3、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二、转学流程
三、办理材料
1、《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2、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